頂新問題油和解 統清獲賠1.7億元
2022/08/10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二○一四年頂新公司爆發問題油品事件,由於統清公司曾向頂新公司採購油品,提供統一公司與統一超商公司使用,統清以油品事件造成三家公司商譽受損,對頂新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魏應充、陳茂嘉,求償逾十億三千五百萬元,經纏訟五年多後,雙方一審日前達成和解,和解金額為一億七千萬元。
纏訟5年 法官勸告別浪費司法資源
彰化地院從二○一六年審理該案,由於事證龐雜,歷經五年庭審未能審結。最後法官會同雙方就爭論事項整理,簡化爭議,同時勸告雙方和解,以免浪費司法資源。最後兩造在今年八月四日言詞辯論期日達成和解。且由於和解成立,原告可聲請退還三分之二裁判費約五三八萬餘元。
彰化地院說明,如同這起「裁判外」的紛爭處理,途徑包含和解、調解、仲裁等,程序較為迅速、彈性,也可依協商獲取雙方實體利益的平衡點,讓爭議圓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