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車輛照相 一年抓1216件
製表:記者羅綺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為遏制噪音車輛,環保署去年一月一日推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截至今年一月底,全國共佈設八十六套聲音照相設備,開罰一二一六件噪音行駛案件,預計一一六年全國將增至三百餘套設備,且研發應用於取締營建工程噪音。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車輛噪音有兩大來源,分別是不當改裝及不當操駕,而聲音照相管制標準會依據道路速限而不同,速限小於每小時五十公里的道路,汽機車聲音不得超過八十六分貝;速限大於五十公里、小於七十公里的路段,則不得超過九十分貝;車輛即使沒有改裝,但不當操駕也會造成噪音超標而受罰。
新北最多、彰縣成案最高
聲音照相上路一年多以來,環保署發現各地聲音照相執法各有特色,如新北市的開罰數量居全國之冠,共布點十九處、開罰三五三件,占全國總數三成;台中市轄區內標示三三三處,為全台分布最廣,移動取締更達二三八場。
另外,台南市的山線稽查最多,在一七二線、一七五線累積告發一○九件;台北市嚇阻最強,民眾陳情案件較前一年下降四十二%;彰化縣則是成案最高,平均一套設備可告發五十輛次;苗栗縣運用最多元,取締車輛噪音超標外,也同時比對改裝車排氣檢驗,噪音與空氣污染一次掌握。
經環保單位確認噪音超標,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將被處以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且若照相辨認出車輛有違法改裝,車主則須到檢及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則會遭罰三千至三萬元。
蔡孟裕說,若多車同時行駛時即無法辨識哪一輛是高噪音車,環保署正積極研發多車源辨識技術,盼突破設備瓶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