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老舊公寓原無管委會 已輔導逾半設置
2021/10/19 05:30
工務局︰公安與消防安檢 不受影響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釀嚴重死傷,中央針對1995年以前完工的公寓大廈,研議強制要求成立管理委員會,新北市議員江怡臻昨天質詢市府看法。工務局長詹榮鋒表示,無論中央是否修法,新北市已分期分區輔導54%的老舊住宅成立管委會,不影響公安與消防安檢程序。
詹榮鋒表示,全市1995年以前落成的公寓大廈,有1338處已設置管委會並向市府報備,未報備的有1135處,但不代表這些社區沒有自治管理組織,市府已輔導其中54%成立管委會,不論中央是否修法強制成立,都會持續輔導。
江怡臻認為,類似城中城的老舊住商混合大樓,消防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等因法令更迭,難以符合現行建築技術規則,許多未成立管委會的大樓,收到政府機關的改善通知無所適從,市府除了積極輔導成立管委會,應告知民眾改善方法,維護公共安全。
詹榮鋒說明,公安申報、檢查不會因為是否成立管委會而有差異,市府會透過公安小組聯合稽查,以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報或消防安檢等程序,要求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改善。
消防局長黃德清說,不論住宅有無設置管理委員會,都要設置消防設備,定期實施消防檢查,住戶須共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