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無號誌、易肇事路口改善 明年底完成
交通局於蘆竹區南山路二段394巷設置停、讓標誌。(市府交通局提供)
〔記者許倬勛、陳璟民/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配合行政院「道路安全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檢討市轄道路無號誌化又易肇事路口1055處,去年5月到明年底投入3131萬元,施設停、讓標誌或標線,肇事較高或視距較不明顯路口,再設置內照式標誌或太陽能路面閃光標記,明確幹、支道劃分,減少車禍發生機會,至今做好737處,達成率69.85%,剩下318處在明年底前完工。
設置停讓標誌 明確幹、支道劃分
市府交通局交通工程科長劉廣堂昨天表示,經評估已改善路口的肇事率確有下降,決調撥經費,增加改善600處無號誌路口,集中在龜山、中壢、桃園等區,預計今年底完成。
調撥經費 增加改善600處路口
「有停、讓標誌或標線的就是支線。」劉廣堂說,無號誌路口的車禍發生肇因多是駕駛人得依行車動向判斷,區分幹、支道路權,如駕駛人欠缺禮讓觀念,或不知誰該讓誰,就易發生車禍事故,也難釐清肇責,增設停、讓標誌或標線的用意,就是明確區分幹、支道路權。
劉廣堂舉例,已改善路口如桃園區益壽二街與其41巷口、蘆竹區南山路二段與其394巷口、八德區龍宮街33巷與其11及25弄口;將改善路口如大園區中山南路與其336巷口、蘆竹區大華街與其73巷口、桃園區長沙街與陽明二、三街口等。
桃園三民路、朝陽街口等 納改善
另,桃園區三民路與朝陽街口、桃園區經國路與大興西路一段口、蘆竹區南山路與南崁路一段口,因往來車流量大,或附近有小型路口、岔路,也是易肇事路口。
經納入改善標的,已依當地路型環境設置斑馬線、行人專用號誌、路口共桿式交通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