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確診足跡 6資訊可公開
v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舉行全國防疫會議,副指揮官陳宗彥再次向各地方政府說明確診個案資料的發布原則,原則上可公開資訊有六項。(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舉行全國防疫會議,副指揮官陳宗彥再次向各地方政府說明確診個案資料的發布原則,原則上可公開資訊有六項,包含年齡、性別、居住地點的區域、接觸者類型、大眾運輸和無實聯制的開放場所。
收治醫院原則不公開
陳宗彥指出,地方政府持續反映,自從授權地方政府做個案足跡公布,對於公布的依據還是有不清楚的狀況,昨天再次說明,請地方政府依循發布原則。
陳宗彥表示,個資部分原則上不公開,至於哪些公開?年齡和性別部分原則上可公開,年齡公布的是年齡級距區間;居住地點只公布到區域;收治醫院不公開,有防治需要得公開,公開前要先溝通;接觸者的類型,公開到同住家人或醫護等人數。
陳宗彥指出,確診個案個資部分,職業、職銜和工作內容原則上也是不公開,任職單位原則上不公開,如果有防治需要,公開前要事先溝通。
陳宗彥表示,活動場所部分,隱私場所例如自己住家和個人處所原則不公開;大眾運輸系統原則可公開,因接觸對象影響範圍較大;開放場所部分,沒有實施實聯制者可公開,因為對接觸對象無法清楚掌握,如有實聯制、疫調過程也能確實掌握接觸對象就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