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農漁品種外流 擬祭刑責
農委會3大措施 加強管制輸出、禁回銷台灣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中國自三月起禁止我國鳳梨進口,該國更大力促銷廣東出產的台灣金鑽鳳梨,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昨宣布,由於兩岸交流頻繁,導致大量品種與技術外流部分,將採取「禁回銷」、「保護目標市場」、「增加動植物種苗輸出管制項目」等措施,以保護我國培育品種,也研議效法日本,對非法攜帶我國品種至他國種植者,科以刑責。
農委會盤點後指出,廿多年來,中國建置九處「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廿九處「台灣農民創業園」,透過政策招攬我國人民赴中影響巨大,中國種植的台灣品種有鳳梨、芒果、蜜棗及釋迦等,鳳梨及芒果已大量生產,這些品種都是早年引入、無品種權;水產品種方面,中國引入吳郭魚、草蝦、斑節蝦及石斑等,早期使用台灣品種,中國現已自行研發適合當地之品系,並已建立相關生產技術。
中國採舊版公約 保護期短5年
陳駿季表示,世界各國多半依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公約精神訂定法規,近八成會員國是採行一九九一年版本,本身是會員國之一的中國,執行的仍是一九七八年版本,台灣雖非會員國但也依最新公約精神制定規範,中國版本中對植物品種的保護期間較我國版本短少五年,且中國權利範圍只含括種苗的繁殖和販售、未包含販售者,台灣則囊括種苗、繁殖材料、收穫材料、直接加工品與衍生品種都在保護範圍內,以鳳梨為例,台灣的版本從種苗、鳳梨果實、鳳梨汁等都在保護範圍內。
我赴中申請品種權 87件卡關
陳駿季表示,品種權在國際上是屬地主義,我國新培育的農漁牧品種九成皆由政府研發,然而當我國赴中國申請品種權時,無法以我國機關為申請人,需改由法人機構,但即使透過法人機構申請,也常申請八、九年無下文,目前除蝴蝶蘭已核准卅三件,其餘八十七件無進展。
我國現已改到中國以外他國申請品種權,設法杜絕中國生產的台灣品種作物在其他市場和我國農作物競爭。
雖我國自一九九八年管制廿一種禽畜與種原輸出,且在二○○二、二○○七、二○一三年逐步擴增相關管制項目與訂定罰則。陳駿季說,面對中國市場磁吸效應、品種攜帶不易查緝,現有規範難以管制,相關罰則上路後,裁罰僅有一件是農機具相關的案件,現考慮如日本修法,針對非法攜帶葡萄、草莓等品種者科以十年以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