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幼月費上限 8月起漲千元
各學年度準公幼月費上限
教團:替業者變相漲價 卻全民買單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今年八月新學年,為吸引更多私幼業者加入「準公幼」行列,教育部再度放寬加入「條件」,月費上限提高一千元。教育部強調,已加入準公幼的業者須收取原本公告月費、不能趁機漲價,政府也將吸收業者調價差額。且八月起「○至六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加碼補貼,家長繳的學費由四千五降為三千五,負擔不增反減。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質疑,教育部幫準公幼業者變相漲價,卻要全民買單,且恐排擠增設公幼。
差額政府吸收 政策再補貼學費千元
教育部自一○七年推動「準公共化幼兒園」 政策,依照園所學生人數訂出合作費用範圍(即收費上限)條件 ,私幼收費凡符合規定,就能與政府簽約成為「準公幼」接受補助。
一○八學年迄今,九十人以下園所,每月收費不得超過一萬元;九十一到一百八十人,不得超過九千五百元;一八一人以上,不得超過九千元。今年八月之後,一八一人以上上限提高到一萬元、九十人以下上限為一萬一千元。
錢進業者口袋 教團憂排擠公幼增設
國教署表示,因準公幼政策推行三年,為吸引更多私幼加入,所以一一○學年起調高月費收取上限一千元,差額由政府吸收。而政府自八月相對將調降家長負擔、實際所繳月費可減一千元,並要求逐步調漲教保人員薪資,由二萬九千元增至三萬二千元。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則質疑,政府是帶頭幫「準公共」幼兒園業者變相「漲價」。目前只有三成學童讀得到公幼,今年八月讀「準公幼」雖只要交三千五百元,但讀公幼只要一千五百元,家長要的是公幼。政府應提供足夠的公幼,但政府的做法卻是補助「準公幼」,預算逾百億元仍不斷增加,增設公幼經費勢必受到排擠,呼籲教育部懸崖勒馬。
副秘書長楊逸飛表示,教育部說已加入準公幼業者不能鑽漏洞,即使解約重簽也要依公告收費,但公告僅一學期,只要在上限內,準公幼業者每學期都可提出調漲月費,經審議通過就可漲價到上限。增設公幼會留下硬體和師資,但補助準公幼就只會進業者口袋,教育部為「衝量」調高月費上限,卻是掉到如同無底洞的錢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