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抓高噪音車 聲音照相4路段開拍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抓吵!今天起台北市環保局將啟動「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取締行駛中超標的高噪音車輛,只要汽機車行駛時分貝超過標準就會被自動「拍照」,經過系統設備及人工雙重判讀確認無誤即直接取締告發,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鍰。
最高罰3600元
環保局指出,北市現有4套「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目前均架設在市區限速50公里以下之道路,分別在內湖區瑞光路、中山區復興北路、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
不可高於86分貝
今日正式實施的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的管制標準,行駛車輛不可高於86分貝,環保局表示,在架設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間,已設置「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提醒汽機車駕駛留意。
環保局表示,執法過程採取「三重認證」和「雙重把關」原則,即噪音計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每兩年檢定1次);聲音照相系統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每年比測1次);未來硬體設備每3天校正1次、每5分鐘對時1次。
違規判定 雙重把關
違規案件判定也會執行「雙重把關」,環保局指出,首先會扣除環境背景干擾進行背景音量修正、確認最大風速小於每秒5公尺,氣象條件為無雨及路乾,此外,為釐清其他音源的干擾,也會保留記錄事件前後3秒影像,以確認事件噪音來源,未有其他音源像是執行公務車輛(救護車、消防車等)、他人鳴按喇叭、路面施工等干擾,並會邀請環保署相關業務單位人員共同審視及逐項確認後,方會正式告發裁罰。
環保局表示,聲音照相系統就是「抓吵」,但處罰不是目的,除非車輛有違規改裝或是在行駛過程中不當的操駕,產生高分貝噪音超過管制標準,才會遭到取締開罰,車輛不違法改管、勿不當行駛,就不用擔心違規遭罰,希望透過這種執法方式確保居住環保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