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童跑步休克成植物人 國賠362萬
心臟病童跑操場成「明明在長大卻醒不來」的植物人,家長國賠討公道獲勝。(記者蘇孟娟攝)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烏日國小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A生,4年前跑完操場回教室後倒地不起,送醫後成植物人,家長控訴校方有疏失,替「明明有在長大卻醒不過來的兒子」申請國賠討公道。一審判決出爐,校方須賠償362萬餘元外,每月另須支付4萬3000餘元。家長14日痛心指出,希望兒子是校園疏忽下的最後受害人。
已提醒老師 仍發生憾事
學童雙親淚訴2016年10月20日才剛送孩子上學,8點多就接獲學校來電通知兒子昏倒,衝到學校時只看到兒子嘴唇發黑正急救中,送醫後再也沒醒過來。
家長控訴,兒子有先天性心臟病,入學後逐一跟老師提醒留意,2016年4月兒子曾在校昏倒,不料,10月時導師竟仍讓兒子早自習時間去操場練跑步。
家長說,兒子練跑結束進教室後休克倒地不起,校方聯繫他們時才問「要不要叫救護車」, 疑延誤就醫,錯失黃金時間。
學生媽媽淚訴,若兒子健康成長,今年即將上高一,她最痛的是4年來看著病榻上的孩子從150餘公分長到170公分,「孩子明明在長大卻醒不過來」。 當年跟兒子約好六年級畢業要全家出遊日本,連護照都辦好了,這個永遠難圓的約定已成她的心結,更對學校的處置無法釋懷。
家長說,對導師及校護均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卻均不起訴,只好提出國賠,一審判決校方須賠償362萬餘元,另每個月支付4萬3000餘元,兒子成年後,每個月再加付2萬3000餘元。
校方每月須再付4萬餘元
家長說,國賠的意義在不必擔心自己衰老後,醒不來的兒子「活不下去」、家中另一子不必跟著哥哥「賠進去」,更盼成學校教訓,悲劇不再發生。
烏日國小校長沈俊達強調,該生雖有心臟病,家長曾表達希望孩子仍有「適度運動」,該學童甚至在學校百年校慶時參加接力賽及拔河賽;校方一切依緊急事件處理流程,絕無疏失。針對國賠結果,校方會再上訴。台中市教育局指出,尊重學校決定。
人本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曾芳苑呼籲學校勇於負責,不要上訴。
心臟病童跑操場成「明明在長大卻醒不來」的植物人。(家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