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6861筆土地 劃出山坡地範圍
縣府農業處表示,被劃入山坡地範圍,依法須標高在100公尺以上或標高不滿100公尺但平均坡度在5%以上。(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政府檢討變更全縣山坡地保育區範圍,新豐、寶山、關西、竹北、竹東、新埔及湖口等7 鄉鎮市共有6861筆土地、416.68公頃被劃出山坡地保育區範圍,其中新埔鎮劃出最多,有4325筆、192.52公頃,佔全縣應劃出總面積的4成6;新埔、關西2鎮則有24筆土地、2.81公頃劃入。
縣府地政處目前正在查對地籍資料,確認無誤後造冊,後續將完成公開展覽等行政程序,爭取明年4月內政部營建署核定,6月公告核定成果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8月送各地政事務所完成地籍資料異動登記。
新埔劃出最多 佔全縣46%
縣府農業處表示,山坡地範圍初劃已超過30年,地形地物早有變異,加上2009年數位化建檔時發生座標偏移以及早期只是用地形圖為參考就劃設,造成資料存有不確定性,因此改以航測技術進行全縣山坡地範圍的檢討與變更。
地籍資料異動 明年8月完成
多名地主反映,土地現況地勢平坦、緊臨大馬路,屬於住宅區,卻被劃入山坡地範圍,影響權益甚鉅,縣長楊文科指示確實會勘,呈現真實的土地現況,落實土地正義。
農業處表示,被劃入山坡地範圍,依法須標高在100公尺以上或標高不滿100公尺但平均坡度在5%以上。
地政處表示,劃出山坡地保育區後,可檢討變更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鄉村區等。劃出山坡地範圍的丙種建築用地,檢討變更為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後,得申請辦理變更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增加建蔽率和容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