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館擬漲價 竹市議會保留
2020/07/25 05:30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政府提出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昨經市議會審議,多名議員認為調漲費用過高,影響全民運動意願,經熱烈討論後,由議長許修睿宣布「保留」。
提出此修正案的市府教育處表示,尊重議會的審議結果,會再與議會各黨團及各單項運動委員會討論後取得共識,修正後再送議會審議。
教育處表示,體育場館收費標準已近10年未調整,多次被審計室要求改善,加上過去曾出借做旅遊展、家具展,場地損害,維修費高,因此體育館籃球場、羽球館收費約調漲2倍,部份場館也依個別情況調漲,希望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不過,多數市議員認為影響公益使用,也違背全民運動宗旨,部份場館設備老舊,卻大幅調漲收費標準,實在不合理。
市府表示,依據鄰近縣市做法調整,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至於公益比賽使用,會給予優惠並增加身心障礙者必要陪伴者的優待措施。
市府強調,新竹市體育場館收費相較其他縣市低了3、4倍,規劃調漲2倍,仍比其他縣市收費低,考量場館收入與維護費之間每年有1200萬元的差損,會繼續與各黨團討論,凝聚共識後再修正送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