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強佔立院議場 恐破壞歷史建築
文化局發文立院 若傷及建築本體 將啟動文資現勘
〔記者楊心慧、邱燕玲/台北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為抗議陳菊被提名擔任監察院長人事案,28日佔領立院議場,甚至打破玻璃、大鎖破門而入,並用鋼釘封門、在主席台噴漆,但立院議場2017年6月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國民黨立院黨團有違反「文資法」之疑,可處30萬至200萬元罰鍰,台北市文化局前天發文給立院,要求釐清國民黨立院黨團是否傷及建築本體,若建物被破壞,將啟動文資現勘。
違反文資法 最高可罰200萬元
對此,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昨受訪表示,這一定要請國民黨賠償,立院國民黨團也已同意會賠償,至於金額目前還在估價中。他說,過去太陽花、時代力量佔領議場時也都有賠償,因此他第一時間就向國民黨團索賠。
1960年興建 建築具特色、歷史地位
立法院議場於1960年興建,外觀簡潔屬現代主義風格建築,被指定歷史建築登錄的理由除建築具特色,另一方面是國家議事場域、重大法案催生地,見證台灣民主發展,歷史地位具代表性。立院清點後若發現傷及建築本體,或有不可恢復的破壞,國民黨立院黨團將面臨「文資法」裁罰。
黃國昌曾破壞 時力自費修復未遭裁罰
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表示,已發文給立院秘書處,要求一週內盤點受損情形,確認有無傷及文資建築本體後續依提送資料決定是否辦會勘。
田瑋說明,因已有前例非緊急災害如火災,不用立刻啟動現勘,若未來確定損壞到不能復原的地步、傷及建築物結構,有故意毀損事實將依「文資法」第106條,處以30萬至200萬元罰鍰。
立院議場遭破壞並非首次,兩年前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不滿立院要審《勞基法》,敲破立院議場多個大門玻璃,當時未退出國民黨的北市議員鍾小平,主張時力破壞立院議場「古蹟」,並找北市文化局會勘,最後因沒傷到建築本體,立院秘書處自行恢復,時力自掏腰包把門窗修好,文化局因此未裁罰。
柯譏藍委沒佔幾小時就出來 漏氣
另外,柯文哲昨出席第一果菜及萬大魚類批發市場改建統包工程動土典禮,被媒體問到國民黨霸佔議場20小時就結束,是否覺得雷聲大雨點小?柯說,「他們應先鍛鍊好身體再去佔領議場,冷氣沒有開他們就會出來了」,更酸說做什麼事情一定要專心、誠懇,要佔領議場就要裝得像一點,沒幾小時就出來蓋漏氣(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