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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稱從武漢「帶好料回去」 判罰20萬

2020/05/26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八德警分局吳姓警員一月廿六日在個人臉書打卡、標註自己在中國武漢華南蔬果市場,並稱「來這邊帶點好料的回去和大家分享」,成了全台首名因散播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不實訊息被起訴者。桃園地院日前審結,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判處廿萬元罰金。

今年一月間,武漢肺炎疫情在台逐漸延燒之際,吳員卻於年假期間在個人臉書打卡、PO文,被網友截圖分享後引發議論。桃園地檢署短短三天迅速偵結,依「傳染病防治法」散播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及「刑法」恐嚇公眾等罪嫌,將吳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吳觸犯「傳染病防治法」,尚不構成恐嚇公眾罪,審結判處廿萬元罰金,恐嚇公眾罪部分則不另諭知無罪。

據了解,吳員因誆稱自己曾是棒球國手,是警方的頭痛人物,不料又在臉書散播疫情假訊息惹議;八德警分局昨表示,案發後立即召開考績會,將吳員從重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單位,吳員也火速申請退休,於一月卅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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