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勾結黑心商 萬噸肉泥填農地/檢警蒐證4個月 起訴卜蜂協理、環保掮客、3處理機構15人
〔記者陳冠備、羅綺、楊雅民/綜合報導〕今年六月間,彰化縣芳苑鄉多處農田遭掩埋食品加工污泥而惡臭四溢,彰化檢警環歷經四個月蒐證,發動數波搜索行動,發現三家再利用機構將未處理的肉泥回填到偏遠農地,數量達一萬一千公噸,另近一萬一千公噸直接沖入河川。其中包括卜蜂食品的南投肉品加工廠蕭姓協理,為了省清運費,透過掮客將污泥交由業者處理,放任其污染生態。彰化地檢署昨將十五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二年六月至五年。
起訴書指出,負責處理卜蜂肉類加工產生之污泥的蕭姓協理,基於二○一七年污泥處理費調漲至每公噸六千元,在得知黃姓掮客能以每公噸四千二百元費用處理情況下,儘管了解受託處理的福茂僅領有處理污泥的許可證,並無將污泥製成肥料的能力,仍將每月生產的五五○公噸加工污泥透過黃男交給福茂,黃男每公噸抽得二○○元至七○○元不等佣金,總計至少一二二萬元。
福茂公司不法所得逾千萬
為逃避查緝,卡車在載運污泥時,先將車上的GPS關掉,然後把污泥載到彰化縣芳苑鄉、埤頭鄉以及台南市等地傾倒,檢方估計卜蜂的污泥約有三千多公噸,福茂不法所得約一千一百多萬元。
彰檢還發現,欣農好肥料公司、方圓生化科技公司成立再利用處理機構,卻將愛之味、義美、碁富等食品公司合法交付處理的食品加工污泥,透過其他環保掮客交付不法清運業者,隨意棄置彰化農地,總計近八千公噸。
近1.1萬噸污泥沖入河川
另外,欣農好以修築堤防為由,將污泥丟置水溝旁,再抽取地下水,將污泥直接沖入河川,數量也近一萬一千公噸,不法所得約二千二百萬元。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最重得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檢方昨將掮客黃男、福茂老闆娘洪女、欣農好老闆娘陳女均具體求刑五年,欣農好馮姓廠長、卜蜂蕭姓協理、方圓生化負責人陳男、萬女與提供土地的陳男,均具體求刑二年六月。
卜蜂承諾清污 繳300萬緩起訴
卜蜂公司因事後承諾負擔清運污泥,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並要求其向公庫支付三百萬元。業者昨表示將著手規劃清運,並加強內部員工管理及外部廠商的稽核。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待刑事判決後,再決定是否行政開罰。未來將清查食品加工污泥製成肥料所需資材配比,並針對環保清運車GPS不當停留嚴查。
環保署表示,後續將協助環保局,要求相關業者將食品污泥儘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