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初級加工場年底上路 造福小農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經立院三讀,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昨天宣佈農委會研擬完成「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草案,年底和母法一併公告施行。小農會將自家生產的農產品直接加工成果乾、地瓜條等加工品出售,甚至可以外銷,產值預計一年可增至少廿億元。
須經教育訓練且通過考試
國內許多小農將自家生產的農產品加工成果醬或果乾等,但受限屬農地無法取得工廠登記,也未符合衛福部的生產安全規範,難以上架零售通路。「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三讀通過,未來農民或農民團體經教育訓練且考試通過後,就可向地方政府申請在農地上蓋農產品加工場,加工場的製程與品管都必須合乎規範,使用的農產品原料也必須是百分之百國產農產品。
農糧署署長胡忠一指出,包括日、德、美等許多先進國家的食品都是歸農業部門掌管,農民不但能進行初級加工,也可深度加工。例如日本各地農家可將農產直接在當地加工,比如甘藷、栗子等,每種農作都發展出廿、卅種食品,將地方特色透過食品展現,成為當地限定的特色伴手禮,也增加地方就業機會。
初期先開放4類加工方式
胡忠一說,農委會此次農糧類僅先開放乾燥、粉碎、碾製、焙炒四類初級加工方式,未來盼比照日本,將焙炒、果醬和醃製等深度加工加進來。
外界擔心是否擴大農地違規工廠的亂象,陳吉仲表示,該辦法限定工場面積不能超過兩百平方公尺,申請人須為農民或農民團體,還須經過教育訓練及考試通過,原料也須百分之百為國產農產品,應能防堵衍生農地違規工廠的狀況。包括衛生安全和加工製造技術等,已有六八○位完成受訓,但只有三○五位考試通過,不到一半。
農業產值可望年增20億元
胡忠一說,據統計,台灣有五百多戶的農民在做初級加工,但因為沒有合法的工廠登記證,無法上架至一般零售通路,未來新制上路後,就可以合法販售,且有機會外銷。陳吉仲估計,農產品加工量將可望提高到每年七萬五千公噸,推估農業產值應可增加約廿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