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 國民黨籍橫山鄉長張志弘起訴
2019/11/14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國民黨新竹縣橫山鄉長張志弘涉嫌在縣議員任內,以鄰居作為人頭,詐領助理費,總金額高達二八八萬元,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劉正祥指揮新竹縣調查站長期蒐證,並約談張志弘等相關人士到案說明,張志弘雖否認涉案,但遭檢方戳破其謊言,全案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兩任議員任內 涉詐領288萬
檢察官劉正祥指揮調查站偵辦發現,張志弘於二○○二年至○六年擔任第十五屆新竹縣議員任期內,明知聘用知情莊男擔任公費助理期間,僅給莊八萬兩千元助理費,竟製作以每月四萬元聘請書函等相關文件,向新竹縣議會申請補助助理費用及領取年終春節慰勞金(年終獎金),以此方式共詐得助理費一○七萬八千元。
張志弘於二○○六年至一○年擔任第十六屆議員任期內,明知其與不知情蕭男未約定支付任何薪資(無給職)聘用蕭擔任新竹縣議會議員公費助理,竟製作不實「議員助理聘任書函」,向縣議會申請補助助理費用及領取年終春節慰勞金(年終獎金),以此方式共詐得助理費款項共一八一萬元。
喊冤遭檢戳破 涉貪污罪嫌
張志弘一開始於警詢、檢方偵訊羈押庭時,均未提到還有其他助理,但卻於第二次偵訊時才改稱有其他三名助理。
然而張志弘說的陳男卻在新竹縣尖石鄉公所任職清潔隊、邱男在台北市古亭國小擔任全職體育老師、黃男在新竹縣新埔鎮遠東新世紀公司任職,如何能擔任他的助理?可知其所辯顯不可採。
最後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張志弘。且檢方業已就張志弘的相關帳戶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查扣,並已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