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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牠,請不要拋棄牠》畢業男大生棄養愛貓 最高罰15萬

    遭應屆畢業男大生遺棄的混種母貓。(記者蔡宗勳攝)

    遭應屆畢業男大生遺棄的混種母貓。(記者蔡宗勳攝)

    2019/07/09 05:30

    〔記者蔡宗勳/嘉縣報導〕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正積極推動無主流浪狗結紮,近日卻傳出兩起蓄意棄養犬、貓事件,該所正根據相關事證約詢當事人,將依棄養動物罪開罰三萬至十五萬元。

    半個月前,中正大學一名應屆畢業男生搬離租屋處時,未將他所畜養的混種寵物貓帶走,母貓餓得叫不停,引起其他房客注意,通知房東處理,事情才曝光,眾人對念到大學畢業的成年人竟不顧愛貓的生死,都搖頭不已。

    家畜所長林珮如說,這名男學生棄養的寵物貓未植入晶片,也沒有結紮,前者依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三項,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後者依同法第廿五條,可處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款,棄養動物則依第卅二條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已限期家住台北的當事人提出說明。

    無獨有偶,日前有人開車載了兩隻混種狗,丟棄在朴子市大同路與市東路交會的圓環處,家畜所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將以車追人,要求當事人出面說明,屆時也會依動保法棄養動物,開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林珮如強調,將小狗遺棄在車流量大的圓環,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置人、狗安全於不顧,心態可議;至於大學生搬離租屋處,卻將寵物貓留下來,缺乏飲水與食物的情況下,如果未能及時發現,貓將被活活餓死,這種行徑也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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