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者同車乘客要罰 7月上路
酒駕表格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立法院三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後,行政院五月三十一日核定分三階段上路施行:六月一日已實施計程車駕駛犯下特定罪刑後不再吊銷駕照;七月一日將實施機車、汽車駕駛人酒駕及拒測加重罰鍰、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酒駕者同車共責等。至於酒駕吊銷駕照重新考領前,要經過酒癮治療,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等重考照後,車輛需裝設酒精鎖等新制,預定明年三月上路。
吊照後再考領須治酒癮 明年3月實施
每年有超過十萬件酒駕案件,其中近四萬件更是累犯所為。交通部表示,七月起,大、小型車酒駕加重罰則,依酒精濃度不同,最低罰鍰從一萬九千五百元提高至三萬,最高罰鍰從七萬八千五百元提高至十萬元;若逾期六十天未繳罰鍰,就可罰到十二萬。另外,針對累犯加重處分,五年內第二次機車處九萬、汽車處十二萬,第三次以上每次罰鍰金額,依照前次罰鍰再加九萬元。
此外,酒駕者同車乘客也要連坐受罰,宣示酒駕零容忍,人人有責。交通部表示,只要酒駕者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二五毫克以上,同車乘客罰六百元至三千元,但年滿七十歲以上、有心智障礙者、汽車運輸業乘客則不會受罰。
酒駕累犯及拒測者,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交通部說明,若車主明知車輛要遭沒入,卻趁執行處罰期間先將車輛脫手,不論是出售或過戶,仍會進行追查。若新車主事先不知該車輛要遭沒入,則會就車輛殘值向車主(酒駕者)追徵,知情的話仍會沒入該車輛;若車主將車輛報廢等導致殘值下降,殘值差額同樣會向車主追徵。
至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酒駕累犯、拒絕酒測,遭吊銷駕照依規定要重新考領時,所駕駛車輛需裝設酒精鎖;交通部表示,酒精鎖須具備的規格功能、應配置車種、防代吹機制訂定、酒精鎖配置期、警方如何執法等規定,都還在研議。
另外,駕駛因酒駕吊銷駕照,需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但細節仍在與衛福部協商,因此,酒精鎖、酒癮治療等子法規範,規劃明年三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