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同婚 首名配偶完成申請依親
台北市政府昨舉行「幸福起跑 邁向彩色未來」活動,為新人祝福。(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昨日受理國內首件女性同性配偶申請依親居留。一對年約四十歲的台灣與南非籍當事人興奮表示,經過多年爭取,終於能在台灣完成同性結婚登記,並完成申辦依親居留,實在感動。
終於不必因居留多次出入境
移民署表示,當事人的南非籍同性配偶,是一年前以應聘工作事由申辦來台,昨日特別趕在同婚專法施行的第一天,前來移民署改辦依親居留。這一對女性同性配偶重視隱私權,不願透露自身太多訊息。但南非籍當事人對於申辦依親後,以後不需要再因居留問題得多次出入境而感到興奮。
移民署表示,依據同婚專法及現行相關規定,自今年五月二十四日起,可受理國人之外籍同性配偶申請依親居留,以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島、阿根廷、丹麥、巴西、法國、烏拉圭、紐西蘭、盧森堡、英國(部分地區)、美國、愛爾蘭、哥倫比亞、墨西哥(部分地區)、芬蘭、馬爾他、德國、澳洲及奧地利等廿六個同婚合法化國家或地區為限。
移民署表示,移民署全國各縣市服務站,均已準備好受理跨國合法同性外籍配偶申請在台依親居留之作業,或可利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