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立委擬提納管加熱菸 國健署︰嚴格管理

加熱菸表格

加熱菸表格

2018/10/02 06:00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加熱菸是傳統菸品轉變的新型態菸品,國內尚未開放進口,但許多民眾自行從國外購回,造成管理及海關把關混亂。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著手連署提案修正《菸害防制法》,希望將加熱菸與電子煙區隔,進一步以「其他菸品」納管,也可課徵菸稅與菸捐。國健署表示,原本規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主要強化電子煙控管,明年可能進一步調查青少年加熱菸使用行為,予以嚴格管理。

加熱菸由菸草柱、支撐器、充電器組成,主要是將經加工處理菸草的菸草柱,放入支撐器中加熱至一定溫度後,使用者吸入菸草柱加熱產生的氣體並吐出,與電子煙原理相似,均以加熱而不經過燃燒,最大差別為含有菸草與否。其中,加熱菸有菸草,電子煙則無菸草,而是使用含有植物油、丙二醇等成分的煙液。

日韓已開放 不少癮君子出國購買

據了解,目前製造加熱菸的業者多為菸商,萬寶路(Marlboro)的製造商菲利浦莫里斯(Philip Morris),就有銷售加熱菸「iQOS」,其餘尚有日本菸草產業公司的「Ploom TECH」、英美菸草公司的「Glo」,以及韓國菸草公司KT&G的「lil」等。

根據世衛組織資料,已定義加熱菸與紙菸、電子煙不同。我國紙菸適用《菸害防制法》;電子煙因部分煙液檢出尼古丁,因此由食藥署以「藥品」管理,但至今國內無廠商申請許可證、藥證,因此仍屬違法,國健署日前釋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有意納管;加熱菸則尚未規範。趙正宇提案研議將加熱菸視為「形狀為細條狀、膠囊狀、莢狀任何其他固態之含有甘油、風味及其他物質之菸草混合物,經加熱使用但不燃燒,以產生含尼古丁的氣霧供吸用者」。

立委︰列其他菸品 課徵比例低於紙菸

趙正宇指出,接獲部分民意反映,不少人開始使用加熱菸,部分國家已開放,還有許多國人出國旅遊時也會自行帶回,但反觀國內尚未開放合法進口,該課的菸稅、菸捐收不到;因此正在收集各界意見,研擬是否以現行《菸酒管理法》中,視為「其他菸品」納管。菸稅或菸捐參考國外作法,因危害低於紙菸,課徵比例可略低於紙菸。

過去民進黨立委施義芳也曾提及,世界關務組織(WCO)界定,加熱菸屬於「其他菸草產品」,若加熱菸開放進口,應該列為「其他菸品」課稅。

國健署︰明年進行調查 討論管理方式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坦言日韓等均開放加熱菸,但站在衛生單位的立場,不樂見我國開放。目前尚未調查我國青少年加熱菸使用行為,可望納入明年調查範圍,掌握實際狀況,以利討論管理方式。

羅素英也提及,世界衛生組織(WHO)本月就會召開「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締約方會議,首度將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的管理納入討論,我將持續收集其他國家作法,並與財政部研議對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