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申請遞延 機師年齡放寬至65歲
2018/06/06 06:00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年輕人更有機會開飛機!交通部昨預告修正「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草案」,比照汽機車規定,放寬自用飛行駕照(PPL)考照年齡,擬從二十歲下修至十八歲;民航局表示,修法可望為民航界補充更多儲備駕駛人力,最快三個月後上路。
不過,商用駕駛員與民航運輸駕駛員,報考年齡仍維持最少二十歲、廿三歲。另外,原商用駕駛員與民航運輸駕駛員執業年齡上限為六十歲,超齡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最高不超過六十五歲,民航局也修正,執業年限放寬至六十五歲,未來只要體檢合格,不用再額外申請遞延年限。
自用飛行駕駛 18歲就可考照
飛機的駕照稱為「自用飛行駕駛執照」,現行規定須年滿二十歲才能報考,但根據修正草案,航空器駕駛員年齡限制放寬至十八歲;未滿二十歲者,應檢附父母或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但民航局同時參考國際民航公約,修正草案中加入附帶條件,民航局指出,年滿六十至六十五歲的飛行員,若執行民航運輸業的國際航線飛航任務時,同一航班的另一名執勤駕駛,限制年紀不得超過六十歲。
至於飛行教官部分,原須年滿廿三歲、不得超過六十五歲,修正草案也放寬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教學者不在此限。
此外,國際間統計有高達七成飛安案例因人為因素造成,民航局也修法將航空人員檢定考核新增「人為因素」單獨科目,強化航空人員相關知能,未來包括飛機駕駛員、飛航工程師、飛航教官、地面服務人員均一體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