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攀龍騰斷橋古蹟 耍酷犯眾怒
男子攀古蹟龍騰斷橋還耍帥PO網,引發批評。(擷取自youtube)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這樣太危險!近日網路流傳一段影片,一名男子前往苗栗縣知名景點、縣定古蹟「魚藤坪斷橋(或稱龍騰斷橋)」,竟然不是像其他遊客打卡拍照、欣賞古蹟之美,而是攀上斷橋,單手抓住斷橋附著物拍照,引起不少網友批評:「竟然攀爬古蹟!」並認為男子的行徑,教壞「囝仔大小」。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指出,魚藤坪斷橋為縣定古蹟,受「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與保護,若有遭破壞情形,行為人將有刑責,依文資法第一○三條規定,損壞古蹟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破壞古蹟 可重判5年徒刑
網路流傳的影片中,可見到一名男子在斷橋周遭、在路旁的斷橋造景做後空翻的動作,並且徒手攀爬橋柱。林彥甫表示,從影片觀看,只見男子爬到斷橋主體一半的部分,並未看到斷橋的磚塊等物掉落,難以判斷是否涉及毀損、破壞古蹟,將派員仔細勘察。若發現斷橋因男子的行為出現損傷,文觀局也會報警依法嚴懲。
轄區苗栗警分局表示,警方已掌握該男子是「跑酷」運動熱愛者,若男子有觸法之處,將配合主管機關辦理,絕不寬貸。
林彥甫強調,魚藤坪斷橋為舊山線鐵路留下的遺跡,曾歷經大地震,花費不少心思維護,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呼籲民眾或喜好攀爬的玩家請勿隨意登上斷橋。
文觀局說明,魚藤坪斷橋屬磚拱鐵路橋,於一九○七年完工,當時為日治時期台灣鐵道部海拔最高的鐵道橋樑。不過,一九三五年的中部大地震,橋樑受損斷裂,無法繼續使用,目前可見的是北端的六個及南端的四個橋墩遺蹟;縣府於二○○三年依文資法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