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車撞成駝背 受害人獲國賠155萬
板橋區公所判賠受害男子155萬餘元。(資料照,板橋區公所提供)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中年男子前年坐在新北市板橋中山公園的椅子上和朋友聊天,突然被駕駛下車卻忘了拉手煞車的資源回收車猛烈撞上。陳男指他被撞後,造成脊椎及腰椎骨折,導致身體駝背、身高縮水10公分,怒而提起國賠訴訟,高等法院昨判資源回收車所屬的板橋區公所須賠償155萬餘元。
前年3月,板橋區公所廖姓司機將資源回收車停在公園旁斜坡,人下了車,卻未將手煞車拉起。資源回收車沿著斜坡向下滑行,最後衝撞陳男座椅的椅背,陳男跌坐在地。經診斷,陳男共受到脊椎閉鎖性骨折、胸椎、腰椎壓迫性骨折等傷害,控告廖姓司機涉及過失傷害。廖男坦承因疏忽未拉起手煞車,被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
民事部分,陳男指稱,被撞後,脊椎共6節壓迫到神經,導致駝背,身高因此矮了10公分,他形容五臟六腑好像都被擠壓到下腹部,非常難受,每天還要穿背架支撐,且隨時要吃強效止痛藥才能緩解疼痛,「我恐怕一輩子無法再過正常人的生活」,要求板橋區公所國賠250萬元。
板橋區公所主張,資源回收車只撞到公園座椅,未直接撞到陳男本人,且據稱陳男看完醫生後,還回到公園聊天,顯示傷勢不嚴重。此外,陳男自行到未經衛福部認可的民俗療法中心推拿,也可能造成傷勢加重,陳男求償金額明顯過高。
高院認定陳男是受害人應獲國賠,判准板橋區公所應賠償醫藥、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共155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