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過勞航班 運輸業工會再上街頭
華航罷工周年,空服員職業工會、台鐵產業工會、北捷駕駛產業工會、台汽客運產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物流業權益自救會聚集交通部外,抗議交通部改革跳票、漠視過勞、打壓抗爭。(記者簡榮豐攝)
華航罷工週年 民航局強調目前航班未逾14小時規定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中華航空罷工將滿一週年,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現在空服員仍在飛過勞航班,華航當初七項訴求違約跳票。民航局表示,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中所規定的飛航執勤期間是不得超過十四小時,目前航班都是符合規定。
桃園空服員工會與台鐵產業工會、台汽客運產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北捷駕駛產業工會等單位,昨天發動逾百人到交通部抗議,將紅水球砸向交通部,象徵勞工在流血。
空服員工會表示,AOR是為航空公司開後門,要求修法,明確定義其中的「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避免航空公司濫用,讓員工僅能在機上輪休卻要連續工作廿小時,應將時間計算單位以曆日取代小時。
民航局表示,用小時計算是國際上通用概念,不可抗力事件也已經定義很清楚,因飛機航程時間固定,從關上艙門後,若碰上雷雨、機場流量管制等,都屬不可抗力因素;最長連續工作廿小時,也是要在機上具備能讓空服員平躺休息空間的國際航線才能延長。
桃園空服員工會理事朱良駿表示,華航CI○一二紐約航班,將原本落地後四十八小時休息時間降為廿七小時,該航班執勤時間比休息時間長,五、六月都發生超時。此外,更曾發生阿姆斯特丹航線抵達後,空服員無法馬上到飯店休息,累趴在餐廳。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廖以勤表示,長榮也有許多過勞航班,員工超時就拿突發事件當理由通報民航局,事後可免罰,實在不合理。
華航表示,休息時間均符合勞基法及民航局規定,且保證每季排休卅天,年排休一百廿三天都優於勞基法及國內航空業標準。
台鐵產業工會昨天也抗議人力不足,理事長王傑表示,台北車站是全台第一大站,竟然因為人力縮減裁撤服務台,把人力調去值班站長室,夜班售票櫃台只剩兩人賣票。台鐵局回應,台北站擁有多台對號列車與一般列車自動售票機,北部區間通勤多使用電子票證,應該不至於造成旅客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