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明年起 自行車禁停汽車格
自行車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處所時,可以停在汽車停車格中,未來將修法禁止。圖為設計畫面。(記者鄭瑋奇攝)
交通部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修改「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自行車得比照『汽缸總排氣量未滿550立方公分之機車』停放」的法條說明,改為「比照大型重型機車以外的機車」,並明訂自行車只能比照小型機車停放機車格,意即不可停放在汽車停車格。新制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
此外,國內貨車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3個的限定也將修法,將開放兼具休閒與載貨功能的貨卡車款,進口台灣不需再拆除座椅,依原廠座位數設定。貨車駕駛室可具前後2排座位,小貨車最多不超過7個座位,大貨車不超過9個座位。(記者鄭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