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300噸含放射物質廢鐵 黑心廠主被訴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開設金屬化工公司七十六歲陳姓男子,因公司營運出現問題,竟出售約三百噸含有放射性鐳-266、-228等物質的廢金屬牟利,基隆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
據了解,鐳-266、-228屬放射性物質,就像X光一樣,接觸多了對人體組織會有物理性傷害,可能會導致癌症發生,就算在低濃度曝光下,長期下來也會造成危害;鐳會產生α射線,一般是用在骨癌、肝癌等治療上。
檢調追查,該公司在新北市金山區南勢湖一帶設有工廠,負責從含有天然放射物的鈦礦中提煉二氧化鈦。生產時,廠內金屬會受到鐳-266等放射性物質污染,因此產生的廢棄物由原子能委員會列管。
營運出問題 鋌而走險
但陳男因為有資金需求,前年八月,卻將廠內廢金屬分批販售,第一批二百六十.九公噸的廢金屬賣給呂姓回收商,得手二百八十五萬元,呂男轉售時,驗出其中四千七百六十公斤的廢金屬中含有放射性物質。
陳男第二批將廿餘噸的廢鐵,賣給另一家回收公司,同樣被驗出一千三百七十公斤的廢金屬含有放射物。
檢方開庭時,原能會莊姓技正向檢察官表示,前年九月經回收廢金屬業者通報,發現該公司的輻射廢鐵有移動情形,便請該公司提出說明;該公司當時則表示輻射廢鐵是被人偷竊。
三批交易 獲利三百萬
原能會便請人將被污染的廢金屬運回該公司廠內存放,但陳男仍不死心,找來第三家業者,以每公噸五千至六千元的低價,將污染金屬售出,最終露餡被逮。三批廢金屬共獲利約三百萬元。
陳男到案時向檢察官否認犯行,並表示販售所得都是債權公司拿走,與自己無關,債權公司有無收到原能會公文,自己並不知情。
檢察官認為,陳男畢業於台灣大學化學研究所,具有一定的知識背景,卻無視放射物質危害,將廢金屬售出。訊後,依違法販賣與運輸放射性物質之公共危險罪嫌將陳男起訴,且被告有三次犯行,建請法院分論併罰,另涉詐欺部分,則另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