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Uber應尊重我國法令
交通部長賀陳旦。(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甘芝萁、郭逸、黃佩君/綜合報導〕Uber爭議不斷,傳出經濟部投審會以交通部將訂多元化計程車方案為由,欲暫緩要求Uber撤資;但計程車業者昨日嗆聲,Uber不用合法方式競爭,若政府不實現Uber撤資承諾,或要求Uber合法前暫停營業,計程車業者將持續抗爭。
交通部長賀陳旦昨則指出,Uber應尊重台灣法令,在沒有適法前,政府仍會積極取締,就像取締密醫一樣。投審會則指出,目前對撤資沒有明確期限,須視交通部對Uber的認定及處理結果而定。
業者:不怕競爭 立足點需一致
台北市汽車駕駛人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昨接受廣播電台訪問時表示,目前計程車業要繳交公司營業稅、所得稅,駕駛應繳的所得稅,Uber公司及駕駛都不用繳,Uber卻以共享經濟混淆視聽。台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則指出,Uber可提供的服務,目前計程車隊都具備,但營業上卻受法規框架,例如Uber車資有彈性、有各種車款,計程車卻只有單一費率,車身只能是黃色,合法業者很吃虧。
雖然交通部已研擬多元化計程車方案,但李瓊淑認為,Uber也要納管才公平,在台灣成為計程車媒合服務業很容易,只要台幣五百萬及一百五十人加入車隊即可,台灣計程車隊不怕競爭,前提是合法,立足點要一致。
利用網路技術 不代表就是共享經濟
賀陳旦指出,交通部不反對新產業,但大家要釐清Uber是利用網路經濟技術來台灣營業的某間公司,不是它就能代表網路共享經濟;現在計程服務,有高度公共運輸特性,須符合安全專業性,Uber至少要達此基本要求,希望Uber能夠尊重台灣法令的職業駕照、營業用車精神。
對於多元計程車方案,賀陳旦則說,是希望以此輔導計程車業把網路叫車、評鑑機制等,納入服務產品,也消除過去僵化費率、車子顏色等限制。
賀陳旦說,在媒合叫車服務上,消費者選擇導向是大勢所趨,但需在公平基礎上,交通部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