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還勞工 勞動部擬將休息日納入補休
2014/04/11 17: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日前宣布國定假日遇例假日可補休,明年可補休6日,但事後發現,依現行規定勞工並不適用。為此,勞動部下午邀勞資團體進行討論,據了解,勞動部已有腹案,將放寬增訂遇「休息日」也可補休,將假還給勞工。
由於勞工目前工時為雙週84小時,並非週休二日,例如很多服務業排班的休息日及例假日更非週六、日。勞動部今天下午請勞資團體進行討論之後,擬將「休息日」納入補休規定中,確保勞工也能享有與公務員同樣的小確幸,同時確保明年勞工19天國定假日都不會被吃掉。
聯合報報導,官員表示,一旦修改函釋,將「休息日」也納入補休,則可確保未來每年勞工19天國定假日都不會被吃掉,但每位勞工明年可多放的天數就不同。例如明年19天國定假日中,329青年節、中秋節、清明節、光復節,4天落在週日,勞工原本就可補休;落在週六者有6個,若放寬規定,屬隔週週休二日勞工,大多可補3天。但如果勞資雙方約定的例假日及休息日不是週六日,補休規定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