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11/18日搬至板橋
2013/10/28 09: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因應中央將交通違規裁罰業務移撥予直轄市政府,去年12月5日成立交通事件裁決處承接裁罰業務,並借用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辦公室(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A 棟4樓)辦公,現有辦公空間狹小,考量業務量增加、民眾繳納交通違規罰鍰的便利性,交通事件裁決處11月18日搬到板橋。
交通局說,處本部位於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81號1、2樓,只作為行政人員辦公室使用,另於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2樓(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2樓)設置服務中心,提供民眾臨櫃辦理交通違規案件裁決、繳費、退費、吊扣駕照與牌照、申訴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等服務。
處長李忠台表示,該處搬遷至板橋後,位於樹林台北區監理所A棟4樓的櫃檯,仍持續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