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糧商改登記制 違規米賣場將公佈

未來若檢驗出違規包裝米,將公佈製造商及賣場地點、名稱,對賣場並無具體罰則。(資料照)

未來若檢驗出違規包裝米,將公佈製造商及賣場地點、名稱,對賣場並無具體罰則。(資料照)

2013/10/21 14: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山水米爆出越南米混充台灣米事件後,農糧署啟動糧食管理法修法,今日提出新政策,未來將不再核發紙本糧商執照,而改採登記制;另外,未來若發現違規米,賣場將負連帶責任,被視為是「連坐條款」,農糧署今日解釋並非連坐,而是除了公佈違規製造商,賣場地點和名稱也要一併公佈,希望賣場能為消費者把關多盡一份力。

農糧署修改糧食管理法,廢除核發紙本糧商執照,糧商改採登記制,並從10年登記一次縮短成5年一次。

針對賣場連坐,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表示,算不上連坐,只是未來若檢驗出違規包裝米,將會把製造商及賣場地點、名稱一併公佈,對賣場並無具體罰則。

農糧署長李蒼郎指出,未來抽查食米將和食品衛生管理法稽查裁罰方式相同;而市售米若有包裝標示不實、宣傳或廣告不實,罰款將由原先的4萬至20萬元,提高為4萬到300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