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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過渡條款 現有經營業者不回溯管制

2013/04/03 16:46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版本的「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二月份出爐的草案,經過兩場公開說明會之後,取消原草案的「過渡條款」,完成立法之前媒體整併案件都不回溯處理,現有跨過草案「紅線」的業者都得到解脫,修正後草案最快下週送行政院審議後,送立法院審查。

NCC原草案共五十一條,今天委員會議修正四十條文字,刪除三條,被刪除重要條文是「二年過渡條款」,原草案規定,立法通過之後,有跨過「紅線」的媒體。二年內要處分持股,達到法令規定。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支持過渡條款的委員認為,所有超過NCC管制門檻「紅線」的業者,都已經一體適用新規定﹔但另一派委員認為,目前超過「紅線」的業者,有的是自己企業體逐漸成長茁壯,有的是透過併購,狀況不一,目前媒體也呈現多元的情況,NCC不需要用一個嚴厲的法令去管制既有的市場現況,只要防範未來媒體壟斷即可,經過討論之後,決定刪除。

另外比較重要的修正條文內容還包括,原草案條文「收視(聽)率、閱讀率」,修正為「年平均收視(聽)率、年平均閱讀率」﹔頻道代理商與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間之整合,合計得經營及代理之頻道總數限制由十五個放寬為二十個。

原草案條文規範「紅線」並未更改。「紅線」內容包括,報業的年平均閱讀率如果超過十%,禁止併購任何廣電頻道﹔日報、週刊與廣電媒體之整合,對於公眾意見的影響,如果超過收視率二十%,禁止整合﹔如果整合的對象是新聞頻道或製播新聞節目頻道,則更為嚴格,如果超過收視率十五%,禁止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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