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自組監督小組 恐「球員兼裁判」
2012/12/22 20:0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有條件」通過環評,因採密室會議,引發環團和民眾在場外抗議違法,台東縣環保局長黃明恩晚間提出說明,表示「有條件」通過是包括污水排放須經過處理、須提出地方回饋方案、要提出沙灘養護計畫等,同時表示業者須邀集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監督小組」對相關承諾進行監督,但台東縣府不會過問監督小組名單,再度引發監督小組恐有「球員兼裁判」之疑。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今日進行第7次環評,最終「有條件」通過,引發環團和民眾不滿,場外一度和警方爆發肢體衝突,氣氛相當火爆;美麗灣渡假村業者也發出聲明,表示會在台東縣民的監督下,做好環境保護和地方回饋。
黃明恩晚間也提出說明,表示所謂的「有條件」通過包括污水排放須經過處理、須提出地方回饋方案以及提出沙灘養護計畫等,同時也須集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監督小組」對相關承諾做監督,但台東縣府不會過問監督小組名單。
此舉引發外界擔憂監督小組恐淪於「球員兼裁判」之嫌,黃明恩表示,他認為這個沒有問題,只要能找到具有公信力的社會人士和專家學者擔任監督委員就好。
黃明恩強調,台東縣府只會要求業者提供名單給縣府備查,而不會審查名單,他說,「如果業者願意找反對人士加入監督小組更好,縣府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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