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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限役畢」再犯最高罰150萬

2012/07/20 10:2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男性就業總是會碰到兵役問題,不少企業和廠商常在徵才條件上註明「限役畢」,惹來就業歧視爭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經過一年多討論,六月底評議認定,限役畢是長久來對男性求職者的徵才條件,業者引用非出於惡意,不成立就業歧視,但是未來不得再使用類似字眼,如被查獲,第一次勸導,再犯的話,最高開罰150萬元。

勞工局指出,不少人不清楚「限役畢」已經違法,勞工局僅針對企業發出行政指導函,並未開罰,同時也已發函人力銀行網站、報社、就業廠商,未來刊登徵才廣告時,不得再用「限役畢」字眼,若抓到2次,就開罰最高150萬元。

去年四月,有民眾向北市勞工局抗議,認為限制兵役問題影響工作權,這也是全國第一起因「限役畢」涉及就業歧視的案子,因為和就業市場息息相關,引發關注。

對此北市府召開五次就業歧視評議委會討論,勞委會也在去年兩度函釋,今年二月再提出函釋,指限役畢是「間接就業歧視」,企業應該立即改善。對此產業界則反彈,指出員工須長期培養,限役畢是「必要措施」,產、官、學界意見明顯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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