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教授浮報研究費 教部:再有將重罰
2012/03/27 17:4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大學、政治大學和台灣師範大學等3所頂尖大學爆發教授詐領研究經費醜聞,校方均低調回應,尊重司法調查,教育部長蔣偉寧今(27)日表示遺憾,呼籲教授們不要「佔學校和國家的便宜」;教育部高教司司長何卓飛直接開砲,表示下次再有類似情事,絕對嚴重處罰。
台大、政大和台師大等知名國立大學爆發22名教授浮報經費醜聞,各校紛低調回應,表示一切尊重司法調查;台大表示,若調查結果證實教授請領研究費過程有瑕疵,會盡快檢討改進相關疏失;政大表示,若確有教職人員不法,一定會召開教評會懲處;台師大表示,學校都有提醒教師依會計程序核銷經費。
蔣偉寧表示,他對此感到相當難過,他說,大學教授享有極高社會聲望,任何事情都應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凡是涉及研究經費的事情,蔣偉寧說,「應該寧可自己吃虧,也不要占學校和國家的便宜。」
何卓飛表示,該案是2年前的舊案,教部已於民國99年底和100年初,將訂定的「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核銷重要規定作業釋疑」和執行計畫重要規定「自我檢核表範例」函告各大學,要求教授在自我檢核表上簽名以示負責,若未來還有詐領、浮報情事,絕對嚴重懲處,因這代表大學內部管控有疏失。
據教育部訂定的計畫經費使用原則,該費用不得使用於水電費、電話費等行政管理費用,也不得編列紀念品、禮品或宣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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