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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座未繫安全帶 2月1日開罰

2月1日起,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將開罰,兒童若身高不夠高,可使用增高墊。(本報資料照,記者郭顏慧攝)

2月1日起,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將開罰,兒童若身高不夠高,可使用增高墊。(本報資料照,記者郭顏慧攝)

2012/01/27 16:3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孫穗芬條款」將正式上路!2月1日起,坐汽車後座必須要繫安全帶,否則將開罰,交通部表示,屆時將全面嚴格執法,針對汽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的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一般道路的駕駛人會被罰1500元,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罰鍰3000至3600元。

據警政署2006年至2007年統計,後座乘客如果沒有繫安全帶,死亡的機率是繫上安全帶乘客的3.6倍,另外,美國死亡車禍案例研究顯示,事故發生時,後座乘客沒有繫安全帶的死亡率,是繫安全帶的2.71倍。孫中山的孫女孫穗芬去年初坐在汽車後座未繫安全帶,發生車禍後不治,促使立法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今年2月起,所有坐汽車後座的乘客強制繫安全帶才能上路,這項修正也被外界稱為「孫穗芬條款」。

交通部表示,一般道路駕駛人若違反規定,將罰1500元;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罰鍰3000至3600元,適用於12歲以上或36公斤以上的青少年或成人,兒童若身高不夠高,可使用增高墊。交通部表示,屆時將比照攔檢酒駕方式,由警方進行攔檢,由駕駛搖下車窗讓警方目視認定,至於兒童的年齡和體重,將以家長說法為主,不會要求查驗身分證。

另外,處罰條例也規定,計程車駕駛如果有提醒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但乘客不聽勸告未繫,警方會對乘客開罰,不會處罰計程車駕駛;若駕駛未告知,才會處罰駕駛,未來警方攔檢時,會向雙方問清楚。

交通部表示,1月31日下午將會同警政署,在台北市、台中市和高雄市辦理執法宣導,同時進行攔檢演練,交通部強調,這項法令的目的不是處罰民眾,而是希望民眾都能遵守乘車安全,降低意外事故的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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