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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漢路倒變襲警!飆警髒話勒脖還缺席開庭 法官直接判了

    2026/05/29 08:58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吳男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資料照)

    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吳男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資料照)

    台中市吳姓男子酒後倒臥西區綠園道旁,警方獲報到場關心,未料他不僅滿口髒話辱罵員警,還情緒失控伸手勒住員警脖子,當場遭依現行犯逮捕送辦,事後吳男辯稱「喝太醉失憶」,甚至連法院開庭都未現身,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犯行明確,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

    去年10月25日深夜,警方接獲通報,指西區綠園道旁有男子疑酒醉路倒,員警擔心男子安全趕往查看,原只是單純協助醉漢返家,卻演變成襲警案件,警方到場時,吳男已明顯酒醉,講話含糊不清,情緒也相當不穩,員警上前詢問身體狀況時,吳男突然暴怒,接連朝警方飆罵「靠北」、「X小」等字眼,甚至作勢揮拳挑釁,就在警方試圖安撫情緒之際,吳男竟突然伸手勒住其中一名員警脖子。

    員警見情況失控,立即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吳男壓制逮捕,事後警方調閱密錄器畫面蒐證,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不過,吳男在警詢及檢察官訊問時卻表示,當時喝到斷片,「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甚至連跑去哪裡都不知道,直到警方播放現場畫面,他才知道竟然對員警動手。

    案件起訴後,法院原訂今年3月開庭審理,沒想到吳男未到庭,也沒有提出合理理由,法官考量本案屬可處罰金案件,未再等待其陳述,直接作出判決,審酌吳男辯稱酒醉失憶,但事證尚難認定他因飲酒已達無法辨識自己行為程度,顯然欠缺法治觀念,也未與警方達成和解,因此判處罰金2萬元,以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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