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董座摩鐵激戰小三!洗澡穿衣畫口紅嬌嗔 行車記錄器全都錄
2026/03/10 07:5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新竹董座摩鐵激戰小三,行車記錄器洗澡穿衣畫口紅嬌嗔全都錄。(情境照)
新竹呂姓董娘發現先生張男行車記錄器錄到先生與小三激戰摩鐵後說「剛剛你在洗的時候,我就先吃一口...」,小三「還穿了衣服、畫個口紅」,憤而對張男、王女2人提告求償,雖然2人矢口否認姦情,辯稱在房間等友人,但新竹地院認為2人間互動顯然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判連帶賠償8萬元。
呂女說,先生張男113年與王女出遊,王女於車內稱呼張男「親愛的」。事後二人相約至新竹縣竹北市「喜優 SEE YOU 汽車旅館」激戰,依據車內行車紀錄器錄音,2人除確認私人物品是否帶齊外,張男還說「剛剛你在洗的時候,我就先吃一口...」,王女「還穿了衣服、畫個口紅」,張男更將汽車旅館礦泉水、面紙帶回家中,認為顯已發生性行為。
張男、王女堅決否認激戰摩鐵,說是原係朋友群體聚會,因友人未到,2人於汽車旅館等待一段時間後即離開。錄音對話係談論食物,王女補妝亦為常人準備離開之舉動,無法證明發生性行為。
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內容,張男「剛剛你在洗的時候,我就先吃一口,喔,好好吃喔...後來偷吃兩塊肉...」、「因為你在裡面阿,我知道你在洗的時候,都會順順的阿,你不是像我們男生阿」,王女「還穿了衣服、畫個口紅」等語。
法官認為衡諸一般社會經驗法則,汽車旅館屬具高度隱密性之私人休憩場所,縱無直接證據證明2人確有發生性行為,然已婚張男與非配偶王女單獨共處於汽車旅館房內,且對話中提及一方「在洗(澡)」、另一方「穿了衣服、畫個口紅」等涉及私密生活舉措,加上王女以「親愛的」相稱,客觀上已足認二人間互動顯然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被告辯稱僅為等待友人聚餐、談論食物云云,顯與常情相悖,不足採信。
被告2人行為已嚴重動搖原告婚姻關係所重之誠實義務,破壞婚姻圓滿幸福,構成對配偶權之共同侵害,且情節重大。判2人需連帶賠償8萬元。而夫妻也在去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