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解決師師相護問題 全家盟:校事會議絕對不可以廢除

    2026/01/22 13:11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解決師師相護問題,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右二)發聲明強調,校事會議絕對不可以廢除。(圖擷取自攝蕭東原臉書)

    解決師師相護問題,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右二)發聲明強調,校事會議絕對不可以廢除。(圖擷取自攝蕭東原臉書)

    教育部改革中小學校事會議上路,支持和要求廢除的兩方對立。全教總要求立刻廢除,但人本和家長團體反對廢除。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發聲明表示,為了解決長年「師師相護」的結構性問題,校事會議絕對不可以廢,濫訴確實存在,但濫訴的問題根源不在校事會議。

    蕭東原表示,校事會議不是濫訴的根源,教評會卻是「大案小辦、師師相護」的大溫床,走回頭路由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等於踐踏學生的受教權和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權利,況且現行有其他比校事會議和解聘辦法更容易造成濫訴、更不公正、更可怕的單位和法規,教師團體為什麼不抗議?

    蕭東原表示,近期有1個管樂團指揮案例,歷經3次校事會議的調查皆不予懲處,其中有2次是家長跟主管機關陳情,主管機關發回學校處理的,照理說已處理過的案件應該不予受理,家長又跟司法單位檢舉也獲不起訴處分,該家長再跟社福單位檢舉,結果社福單位沒有調查也沒有訪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並依同法第97條規定處老師台幣6萬元罰鍰處分。

    蕭東原表示,學校後來只能依「高中以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注意事項第4條第1項,校外人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不得進用或運用;第3款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規定予以處罰,幸好後來老師向衛福部提起訴願後撤銷該處分。

    蕭東原表示,校事會議不是濫訴的根源,教評會卻是「大案小辦、師師相護」的大溫床,走回頭路由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等於踐踏學生的受教權和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權利,況且現行有其他比校事會議和解聘辦法更容易造成濫訴、更不公正、更可怕的單位和法規,教師團體為什麼不抗議?

    蕭東原強調,教育部改革新設初篩分流機制,4人審查小組(校長加3位委員)的設計,主要是為了分流,校長不參與表決,主要也是為了解決教師團體質疑:校長利用校事會議整肅異己的訴求,並沒有有疊床架屋的問題,制度或許還有一些問題,但要做的是知錯能改,而不是因噎廢食,或許折衷的幼教模式可以是下波改革之考慮方向,但校事會議絕對不可以廢除。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