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控屏東縣要求教師在校關手機 縣府澄清:非針對特定身分對象
2025/12/17 20:03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
全教產指出,屏東縣政府12月5日發函到屏東縣各國小、各高國中,要求教師在校期間應以「關機」並限制拍攝錄影。縣府教育處回應,並非針對特定身分對象加以限制。(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提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17)日指出,屏東縣政府本(12)月5日發函到屏東縣各國小、各高國中,要求教師在校期間應以「關機」並限制拍攝錄影,此一政策荒謬不當。屏東縣府教育處回應,是依教育部所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提醒學校,適用對象包含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並非針對特定身分對象加以限制。
全教產說,函文也指出,若要在「教學現場拍攝前,應提出正當目的並充分告知,且必要時取得家長同意」,該規定對教師嚴加管制卻放任學生使用手機,標準明顯不一,導致教學現場本末倒置;學生可錄音錄影老師,嚴重侵犯教師隱私與教學自主。教師被要求提交林林總總的教案和教學成果與活動紀錄,期末也要繳交「學習課程實施成效評鑑表」,表格需附上大量教學照片,相關校務和各種評鑑也都需要附上大量照片,屏東縣府教育處沒有接地氣,與教學現場實際操作完全矛盾。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也指出,屏縣府教育處要求老師在校園期間關機,但是老師下班之後,卻被期待24小時開機待命,基層教師認為形同沒有「離線權」,勞動權益遭到嚴重侵犯。
屏東縣府教育處回應,教育處是依教育部所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提醒學校,有關校園行動載具管理相關作法供學校訂定管理規範參考,適用對象包含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並非針對特定身分對象加以限制。教育處也有建議學校依校園實際需求,邀集教師、家長及學生代表共同討論,研議包含申請程序、使用時機及管理方式等事項,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以兼顧教學現場運作與校園秩序的維持。
教育處也說,為紀錄教學成果及兼顧肖像隱私,防範教師個人未經同意的「隨意拍攝」與「外流」,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與肖像權規範,建議學校對於教學必要的紀錄,如欲於社群媒體公開學生照片,必要時應取得家長授權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