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體罰學生數十人遭撤資格 人本:國小竟借場地繼續教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指控,雲林縣西螺國中前兼任教練蔡嘉祐,因長期體罰霸凌學生,去年遭解聘,今年也被撤銷教練資格,但雲林縣中山國小竟借場地讓他開設私人羽球課程。 (資料照)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1)日指控,不適任教練遭解聘後仍進校園授課,雲林縣中山國小漠視學生安全,呼籲教育部國教署應立即督導雲林縣政府教育處,責令中山國小停止違規出借場地,並全面檢討校園與社區運動場地借用機制,建立教練資格審核與兒少保護制度。
人本表示,雲林縣西螺國中前兼任教練蔡性男子,因長期體罰、霸凌學生,已於去(2024)年11月被學校調查認定並遭解聘,今年4月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也撤銷其教練資格,但人本接獲民眾檢舉,蔡男自今年5月至今,向雲林縣中山國小借用學生活動中心開設私人羽球課程,校方竟同意出借,完全忽視授課人的不適任紀錄,讓學校與社區學童處於有安全疑慮的學習環境。
人本指出,依據西螺國中校事會議調查報告,蔡男長期以粗鄙言語辱罵學生(如「○你娘」等),並對羽球隊學生實施多種體罰,包括掌摑學生,用球拍擊打手臂、小腿或臀部,向學生丟擲球拍,強迫學生長時間拱橋等,這些行為導致年僅12至15歲的受害學生,數十人身心遭到嚴重侵害,蔡的惡行及同案調查之廖姓教師對學生的體罰與霸凌行徑,均已被調查小組認定屬實。
人本並以台中柔道案為例表示,無照、無教練資格之不適任教練,於公部門管理場地內私自教學至發生憾事,並非首例,2021年台中市公有場館發生無照柔道何姓教練重摔7歲學童致死事件,今日雲林中山國小事件,顯有重蹈覆轍之危機;而依教育部「學校運動設施設置開放管理及補助辦法」第9條,校方有維護校園安全之管理責任,無照且不適任的教練借用校園場域進行私人授課,顯已違背法規和監督方向。
人本質疑,基金會在5月收到民眾檢舉後,立即致電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反映,之後持續追蹤,但遲至8月20日,中山國小才接到縣府公文要求3日內說明,截至8月26日晚間,民眾仍拍攝到蔡男在該校活動中心授課,中山國小至今仍未回覆說明,民眾檢舉至今已逾3個月,雲林縣政府與教育部卻視若無睹、毫無作為,對於學生安全的保障明顯失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