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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布條多寫這1字 雲林小吃店被罰30萬

    2025/07/14 15:17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
    雲林1家小吃店徵才布條因寫上(女)被檢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罰鍰30萬元起跳。(圖雲林縣府提供)

    雲林1家小吃店徵才布條因寫上(女)被檢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罰鍰30萬元起跳。(圖雲林縣府提供)

    雲林近來連續接獲多件小吃店徵才違反「性別歧視」檢舉案,其中有一件因寫了「徵女助手」被開罰30萬元。縣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長張世忠表示,徵才歧視檢舉案沒有輔導改善期,只要檢舉屬實,裁罰30萬元起跳,提醒民眾要注意,另小吃店資本不高,收入有限,也建請中央能修法,避免未開業就要歇業。

    勞青處指出,今年有2件小吃店在店前懸掛徵才紅布條被檢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一件是布條上寫徵女助手;一件寫廚房幫工、果汁吧台師父,後面都括號寫女。其中徵女助手已裁罰30萬元,另一件還在審議中。

    張世忠表示,除了徵才布條拍照檢舉,網路社群便利、訊息傳遞快速,FB、IG、LINE也常有人民眾PO文徵才,因民眾自己寫了就PO文,因為不熟悉法令出現,徵會計小姐、清潔阿桑、招工限男性、徵廟公限男等,社群截圖檢舉案最近明顯增加。

    張世忠說,就業歧視檢舉案件中,最常見是「性別歧視」徵才廣告,其中多數是在免費的社群平台上張貼限男性、限女性或只招收特定性別的人才,進一步調查店家多數是沿海或偏遠地區的小攤商或小吃店。

    張世忠強調,就業性別歧視案件裁罰最低30萬元起跳,這類店家都是小資本創業,有人甚至是借錢做小生意,卻因不熟悉法令觸法,未開業就要先背上鉅額罰款,希望中央能修法,避免鉅額罰鍰壓垮百姓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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