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人員強制18小時研習否則罰款 全教總請命給公假籲免罰

強制18小時研習否則罰款,全教總今為教保人員請命,呼籲免罰且應一律給予公假。(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根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規定,教保人員每年需參加18小時以上的教保專業知能研習,以提升專業能力,若未完成研習,可能面臨最重6000元罰款,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為教保人員請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育部應明訂18小時一律給公假研習,讓教保人員在工作時間進修研習,且不應以罰款方式強制規範,才能留住更多優秀的教保人才。
侯俊良表示,教育部近期推動「活到老、學到老」終身學習政策,制定「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獎勵辦法」,透過帶薪進修、公假支持及經費補助等多元措施,展現對政府機關及學校員工學習制度的高度重視,一些大學等機構更被樹立為典範,透過創新模式提升員工效能與幸福感。
侯俊良肯定教育部打造友善的職場進修制度,是正確的政策方向,但也呼籲教育部應該同時改革已經在幼教現場混亂多年的進修研習問題。
全教總副秘書長兼幼兒教育委員會主委楊逸飛表示,多年來幼兒園內教保人員的研習制度,缺乏足夠的支持與保障,因為政府沒有提供明確的公假進修制度,使得基層幼保人力都需要利用假日研習,而即使部分學校會視狀況提供公假,但後續教保人員在補休的時候,仍須面對代理人力的問題,導致補休制度難以落實,最後仍是犧牲休假時間來完成研習,因未完成研習者,可能會面臨1000元到6000元罰款,壓力可想而知。
楊逸飛表示,幼教人力大缺狀況,已經到了「沒有最嚴重,只有更嚴重」的地步,幼兒教育是國家教育體系的重要基石,教保人員是支撐這個基石的核心力量,教育部應立即檢視教保人員研習政策,並以公平與尊重的態度進行改革,且不應以裁罰方式來強制規範,明訂教保人員18小時一律公假研習,或者於平日提供支援人力,讓教保人員可在工作時間進修研習,如遇假日給予補休並於補休時提供代理人力支援,使幼兒園運作不受影響且落實補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