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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感情遭介入 女PO情敵個資還稱「貧乳樓鳳」被判刑

士林地院審結,認定陳女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記者吳昇儒攝)

士林地院審結,認定陳女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記者吳昇儒攝)

2025/03/23 12:09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台北市28歲陳姓女子因不滿感情遭第三者介入,竟於在Instagram上PO出對方個資,更以「貧乳樓鳳精選」等文字,影射對方為提供性服務之女子,就連住址及大門密碼都PO上網,被害女子憤而提告。士林地院審結,認定陳女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陳女因不滿與自己同姓的女子介入男友感情,竟於去年1月25、26、31日間,登入自身的Instagram(下稱IG)帳號後,到對方的IG的現實動態,建立名稱:「建國北路貧乳樓鳳」之精選,並以文字影射對方為提供性服務女子,並陸續上傳被害人的臉部、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等照片以及住址與其大門密碼等個人資訊公開於IG上。

被害人檢視自己的IG限時動態,發現個資遭陳女外洩後,憤而對其提告。

檢警偵訊時,陳女承認有在被害人的IG上張貼其個資,但主要的動機,是要讓大家知道對方有介入他人感情的情形。檢察官偵訊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陳女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女竟非法利用告訴人的個人資料,侵害其隱私權,且犯後並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或賠償其損害,實有不該。但考量陳女犯後承認犯行,及其犯案動機、手段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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