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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丙成曾發文聲援站導護被告老師 教部:和內政部、交通部合力改善

立委林月琴(右二)今日和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左一)、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左二)、台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楊益風(右一)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導護工作。(圖由立委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立委林月琴(右二)今日和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左一)、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左二)、台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楊益風(右一)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導護工作。(圖由立委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2025/03/20 16:27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立委林月琴今(20)日和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台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楊益風開記者會,針對導護工作衍生的危險風險、法律保障及教育訓練,政府應有明確管理並法制化,林月琴更表示,教育部政次葉丙成於2016年曾對老師「站導護」被告發文聲援,呼籲採取「行動」解決導護問題,教育部應明定導護工作內容及保障,教育部及交通部則應訂定教育訓練課程。教育部則回應,與內政府及交通部合力改善中。

林月琴表示,2023年高市某國中女教師執行導護工作,遭闖紅燈小客車撞成重傷、終身失能,另也曾發生老師因故未到場站導護,2名孩童遭卡車撞死,家長提告教師,更曾有導師因需站導護而離開教室,1名學生不慎在教室遭熱水燙傷,一審判決老師業務過失有罪等,教育部等部會不能再讓地方政府或學校任意安排導護工作。

教育部回應,111年起配合行政院「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自113年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交通部公路局共同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持續改善校園周邊道路環境,每學期調查中小學周邊危險路口需警察或義交協助指揮需求,由警政署協助學校執行上學及放學交通導護,維護學生通學安全。

教育部說明,為協助學校解決導護人力等問題,111年函發「交通導護志工運作方式參考範本」供地方政府及學校參用,明定新進導護志工隊員均應參加基礎訓練,必要時得由縣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等,協辦導護志工訓練,地方政府得依地方特性及實際運作需求,訂定相關規範,使運作機制更周延。

教育部表示,有關教師執行職務保障部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調增因執行職務致受傷、失能及死亡慰問金發給標準,提高執行危險職務發生意外致失能或死亡慰問金至最高新台幣1000萬元,並將受傷慰問金發給額度調增1倍,實質加強照護教師執行職務安全之保障。

教育部說明,學校可依所在環境區域特性及交通狀況需求,彈性規劃及運用在地資源與人力,編組於學校周邊區域執行導護及相關工作,將持續督請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規劃妥適之學生交通導護方案,以兼顧師生安全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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