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殯葬收費標準 本市外縣市到台中市環保葬全部免費

中市議會備查通過「台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修正條文(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為鼓勵環保葬,台中市民政局修改殯葬設施的收費標準,過去台中市民環保葬需要收費3千元、殘肢火化需要收5千,修改為市民全免,外縣市若要到台中市環保葬也是免費,但是殘肢火化則要收5千元,已正式實施,今天在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備查通過。
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審議「台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修正條文,為鼓勵多元環保葬,不管是台中市民還是外縣市民,身後事不管是採樹葬、海葬、植存等環保葬,都一律免費,而殘肢火化過台中市民需要收取五千元,修改後則免費,但外縣市則仍收五千元。
此外,新的收費標準對降低收取納骨塔的收費標準,過去往生的台中市民的納骨塔的使用費每一個月是300元,保證金是2萬元,若有三等親要來台中市暫厝骨灰,過去收取使用費九百用,保證金6萬元,但新標準則是降一半,為使用費450元,保證金3萬元。
另外,增訂北屯區二十八公墓納骨塔、太平區第一花園公墓第三納骨塔及東勢區第一公墓第二納骨塔的收費標準。
民政局表示,此收費標準已於2月23日正式實施,今天在市議會獲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