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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煞暗夜攔車痛毆債主 強盜金飾再剝光衣物

法院將王忠倫依共同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刑7年10月、陳冠羲7年4月。(記者蔡彰盛攝)

法院將王忠倫依共同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刑7年10月、陳冠羲7年4月。(記者蔡彰盛攝)

2025/03/07 08:5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男子王忠倫不滿欠林男19萬元被要求簽本票,竟與友人陳冠義暗夜攔車、砸車還痛毆林男,並將他衣服脫光強盜手錶與5兩金項鍊,新竹地院依共同攜械強盜罪重判二人7年多徒刑,犯罪所得均沒收。

法官調查,王忠倫因與林男間積欠債務一事而對林心生不滿,去年10月5日凌晨0時許,王忠倫駕車搭載陳冠羲行經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時,偶遇林男所駕駛小客車,竟強行攔停林男,並自陳冠羲所乘坐副駕駛座腳邊拿鋁棒,與戴上蒙面頭套的陳冠羲一同下車。

王忠倫持球棒敲破駕駛座車窗,質問林為何要因先前他欠19萬元,就找人去要王簽本票,陳冠羲則依王忠倫指示搶走林男手機後丟棄,並將車熄火後取走鑰匙,王忠倫則從駕駛座破窗處按下解鎖鍵開啟車門後,將林強行拉下車。

林男對王忠倫所述表示不知情,王忠倫即持鋁棒毆打左腳,林男趁隙逃離但仍被找到。

王男恫稱:「你幹嘛跑?還是要我把你的頭打破?要拿多少錢贖自己?還是要押一個晚上,隔天再帶去銀行領錢?」拿球棒作勢毆打並要求林脫去衣物、取下佩戴之Apple watch手錶、5兩重金項鍊。

王忠倫即持刀架在林男脖子上,脅迫林錄影稱係因為欠王忠倫錢,故拿金項鍊以抵銷債務等不實內容,林男畏懼將遭受不測而不能抗拒,始錄下同意交付金項鍊以抵銷根本不存在債務影片。

事後陳冠羲歸還林男衣物及車鑰匙,王忠倫下車並持刀作勢要捅林,恫稱:「你最好不要跟任何人講,去報警也沒關係,反正我知道你家在哪」,始釋放僅著內褲的林男。

陳、王強盜得手5兩重金項鍊後,搭白牌計程車至新北市某銀樓以47萬8千元價格典當,王忠倫並將其中14萬元贓款分予陳冠羲,2人隨即花費殆盡。

法官審酌被告王忠倫、陳冠羲共同以持鋁製球棒、折疊刀等兇器強盜取財,對被害人強盜行為,使林男遭受強暴、脅迫手段而身心受創,並受財產損害,將王忠倫依共同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刑7年10月、陳冠羲7年4月。王忠倫犯罪所得33萬8千元、陳冠羲14萬元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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