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武嶺放煙火被警攔查到「證物」 開單告發須回現場善後

有民眾拍到遊客在合歡山武嶺放煙火,火花不大但放的時間不短。(翻攝自Threads@yunnn_1224授權影片)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年輕男遊客16日清晨在合歡山武嶺放煙火,剛好被巡邏員警看到,循煙火施放方向找尋,在台14甲線追到可疑車輛,經攔下盤查,果然在其後行李廂發現煙火、仙女棒、沖天炮等物,年輕男駕駛坦承「煙火是我放的」,警方隨即開單告發,並要其返回武嶺清理放煙火後留下來的廢棄物。
一對年輕男女從台中開車到合歡山,週日(16日)清晨6點左右,在合歡山武嶺地區施放煙火,煙火在高處爆開,發出砰砰砰響聲,有遊客目擊拍下影片。同時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有巡邏員警在武嶺地區巡邏,聽見有施放煙火聲,立刻循線追查,發現有車子急忙開走,不久追到該車輛,進行盤查,在其後行李廂發現一堆鞭炮和煙火,包括:仙女棒、沖天炮、霹靂炮、煙火筒,讓員警看傻眼。
該男性駕駛坦承剛剛施放煙火,警方當場開單告發,並要求這對男女回到剛剛放煙火地點,撿拾放煙火後落下的碎片等廢棄物。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也表示,由於攔獲行為人,警方和該處人員當場依「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第8點開罰,最高可罰3000元,呼籲民眾共同維護高山生態環境,千萬不要觸法。萬一發生森林大火,不但有刑責還要面臨鉅額求償,因此請遊客務必守法,共圖維護山林安全。

保七第九大隊攔查施放煙火遊客的後行李廂,裡面有煙火、沖天炮等鞭炮。(保七第九大隊提供)

銀色轎車在台14甲線公路被警方攔下,男駕駛下車,配合盤查坦承施放煙火。(保七第九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