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9死後超級違建現形!屏縣府:安泰醫院安檢由同家機構簽證合格
屏縣府表示,東港安泰醫院D棟主建築利用東南側法定空地,垂直增建地上六層(紅線框起來處),領照面積10618平方公尺,違建面積4490平方公尺,違建率42.3%。(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東港鎮安泰醫院去年大火釀9死,縣府今天(3日)公布大火中死傷最嚴重的D棟,其西南側動力中心領照面積僅45.68平方公尺,卻垂直增建成地上5層,違建面積高達1510平方公尺,違建率超過3300%,且全院範圍內幾近一半是未申請建照的違法建築物。為何在大火發生後,才知有超級違建?縣府說明,東港安泰醫院的安檢申報都委由同一家專業機構簽證為「合格」,這部分檢方已在偵辦中。
屏東縣政府傳播暨國際事務處長鄞鳳蘭今天說明表示,依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5條規定,醫院必須每年辦理公安檢查簽證及申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依建築法77條第3項規定,委請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辦理檢查簽證後,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申報,在屏東縣政府就是城鄉處主管,而因為安泰的專業簽證人簽證合格,而且這10年來都是同一家簽證公司簽為合格,所以就沒有發現它有什麼問題,這是制度上的設計。
鄞鳳蘭也說,這10年內縣府也沒有接到任何有關東港安泰有違建的檢舉,或當地公所也沒有查報出來,所以對建築主管機關來說並沒有發現,而且屏縣每年公安申報大約有2千2百多件,依照規定會針對其中的25%進行複查,優先針對沒有按期申報,專業簽證公司簽證為不合格等優先複查,根據過去的經驗,也會針對工廠、商業場所進行重點複查,而近10年來東港安泰都沒有被複、抽查到。
縣府表示,東港安泰醫院的安檢申報都委由同一家專業機構簽證為「合格」,但這場大火讓超級違建現形,縣府已針對簽證不實裁罰6萬元,並對於東港安泰未經核准變更擅自使用建築物裁罰30萬元。
鄞鳳蘭也說明,東港安泰醫院大火之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去年11月6日函請各縣市政府針對醫院擅自增建影響公共安全的違章建築物進行清查,縣府已經展開清查,會依個案違建情形限期補照或拆除,目前醫療院所清查約20多間,部分有問題,還在請鄉鎮公所查報中。
屏縣府表示,東港安泰醫院院內範圍近半為違建(橘色處)。(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縣府查出,東港安泰醫院近半為違建(橘色處)。(屏東縣政府提供)
東港安泰醫院的動力中心只有左邊一樓合格,其餘為增建違建。(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縣府公布東港安泰醫院違建查估結果。(屏東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