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自2樓墜落壓死路人 男子被判刑
鄭男行經轉角時,突遭著藍衣的彭男「從天而降」,不偏不倚的從正上方壓中身體。(警方提供)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新豐鄉彭姓男子到租屋處2樓外整理環境時,不慎失足墜落,卻不偏不倚地壓到路過行人鄭男,鄭男被從天而降的彭男當場壓到吐血送醫不治,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彭男徒刑8月。
法官調查,44歲的彭男在5月6日下午4點多,在新竹縣新豐鄉租屋處外2樓屋簷處整理環境,本應注意屋簷下方四周有無他人通過,並應以適當方式予以警示,竟疏未注意,不慎自2樓屋簷處墜落。
當時25歲的鄭男步行經過屋簷下方,彭男在墜落過程中壓及鄭男,鄭男經送醫6天後,因受有頭部鈍力損傷而不治死亡。
彭男說,當時他在弄冷氣跟帆布,腳沒踩好就墜落,沒有任何的安全措施。
法官審酌彭男於2樓屋簷整理環境,未注意屋簷下方是否有人經過,亦無提供適當警示,其不慎自上開屋簷摔落,致肇生本件事故,除導致被害人傷重死亡外,同時造成被害人家屬痛失至親,承受無法抹滅之傷痛,實屬不該,且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