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放寬生育津貼補助 設籍累計滿1年就可領取補助
桃園市議會無黨聯盟黨團召開記者會,感謝市府從善如流,將生育津貼改為「累計制」。(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生育津貼第1胎3萬元、第2胎4萬元、第3胎5萬元,並依此類推,但必須設籍滿1年;但民眾向市議員于北辰投書,戶籍遷入桃園不到1年就生產,原來的居住地和桃園都領不到生育津貼,形同兩頭空,希望放寬條件;于北辰今在無盟黨團召開記者會宣布,針對上述案例,市府已經同意,嬰兒出生後、父母仍設籍桃園滿一年後就可申請生育津貼,婦幼局也證實該政策將於明年元旦開始實施。
于北辰今在黨團總召李家興及多位無黨籍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于北辰表示,對於生育津貼發放,要求夫妻遷籍桃園滿1年,但部分母親於懷孕後才遷入桃園,常常孩子生了因為遷籍未滿一年而領補不到生育津貼。
于北辰說,他於市政總質詢提出建議,並連署提案將生育津貼改為「累計制」,調整生育津貼申請標準,修正列計母親生育前設籍本市時間加上生育後設籍時間合計屆滿一年,即可申領生育津貼,也很高興市府從善如流將從明年開始實施。
婦幼發展局表示,民眾反應因遷入桃園後設籍時間未達規定而新生兒卻已在桃園申報戶口,導致無法在桃園或是原設籍縣市請領生育津貼,為此,從明年元旦起,規劃新增申請條件,只要父母親一方在新生兒出生前即設籍在桃園市,嬰兒出生後,父母仍設籍桃園滿一年後就可申請生育津貼。
對於生育津貼政策,市府不斷滾動式調,前年推出「多一胎、加一萬」的政策,鼓勵民眾多生育,去年以「城市互惠原則」可合計基北北桃等四縣市設籍期間,明年再放寬生育津貼申請條件,希望吸引更多年輕家庭移居桃園落地生根。
婦幼發展局表示,新制實施後,符合資格民眾,在累計設籍期間符合滿1年規定後,於2個月內至戶政事務所或桃園網路E指通提出申請,或至婦幼發展局官網查閱。